7月19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五年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就贵州日报、法制生活报、毕节日报等多家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会上,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荣波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五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他指出,五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最高检、省委、省检察院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忠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不断强化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19件,发出检察建议3581件,提起公益诉讼298件,促成补植树木200万余株,促使责任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失补偿金382万元,督促清运生活垃圾2万吨,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和土地面积46221亩、河道103.5公里,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252万元,通过办案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5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668亩,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1196万元,督促整治影响公共利益的安全隐患880处,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文物118处。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餐饮平台不正当竞争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并写入2020年度工作报告,得到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毕节市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做法得到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省检察院傅信平检察长以及时任省委常委、毕节市委书记吴强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东来同志等领导的肯定批示。经验信息获得最高检采用五期,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先后有21件被最高检、最高法、省检察院、省法院评为典型案例。
王荣波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作为推进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融入到毕节试验区发展大局,树立为民情怀,主动回应群众期待,为更好建设法治毕节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二是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规范推进公益诉讼稳步发展。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根据法律不断修改完善,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增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稳妥探索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三是坚持办案思维创新,理念引领推动公益诉讼持续发展。始终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通过磋商和诉前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助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强化典型案例引领、溯源治理等监督理念,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努力实现督促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督促履职与协同治理相统一。四是主动争取各方力量,凝聚共识推动公益诉讼协同发展。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形成良性互动,深化机制建设,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同时,借助各方力量和资源,凝聚共识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由浅入深、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全面推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斗就记者提出的公益诉讼类型、法定领域和新领域“4+5+N”以及检察机关如何与行政机关相互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同保护公益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