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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见庭审】市院刑检部门开展认罪认罚“案例研讨”交流会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好张宇检察长在第十三次检委会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学无止境,边学边干。要真学习,深分析,做到学有所获,触类旁通;要抓整改,促提升,做到学习促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确保监督职能依法行使、高效运行,8月31日,市院第一、二检察部以“月见庭审”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场认罪认罚“案例研讨”交流会,取得了预期成效。
         

          

         


        为了组织好此次研讨活动,第一、二检察部反复研究,精心准备了《开展‘月见庭审’岗位大练兵活动之‘案例研讨’工作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此次研讨会,由第一、二检察部共同组织实施,并邀请第三、四、九检察部派员参加。

         


        此次研讨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习文件精神。主要学习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罪认罚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二是案例学习。主要包括原审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犯盗窃罪抗诉案二审判决书;上诉人徐某某聚众斗殴抗诉案二审判决书;上诉人胡某某盗窃罪二审裁定书。三是交流和讨论。第一、二、三、四、九部的有关同志进行了讨论,并就自己关注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组织周密,各部门参与人员准备充分,交流发言精彩纷呈,实现了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实战能力的目标。

        “案例研讨”交流结束后,第四检察部随即“抛出”一件拟提出(提请)抗诉的疑难、复杂案件。参照“案例研讨”会议精神,与会检察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拟提出抗诉的理由是否成立等实体和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讨论,最后各位检察人员还就案件处理独立发表了意见,为办案部门提供了有益参考。
         

         


        据了解,“月见庭审”是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开创的贵州检察品牌活动,其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水平,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确保监督职能依法行使、高效运行。通过此次“案例研讨”活动,各刑检部门办案团队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提升了办案能力,夯实了监督基础,为下一步准确指导县(区)院相关业务部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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